很多高净值家庭移民的一个重要原因和顾虑,就是税务问题。因为税负,不同国家要求不同、税率不同,关系到的个人财富的保值和传承。(看海外资讯,加入出国圈微信号13823685606)
要基本了解这个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问题入手:
1、哪些移民需要被征税?
与中国目前不同,大多数的其他国家,尤其是移民目的地的世界主流国家,个人税收申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不是只看个人收入。
每个纳税年度末,家庭有收入的成员进行全年收入的纳税申报,同时申请税收抵扣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个人培训、赡养老人、房贷供款、保险医疗等支出)和税收减免项目(政策性减免)。最后形成的年度应纳税纯收入再根据所属的税率档次进行纳税扣款。
所以,家庭中有收入的成员才需要纳税。如果是没有收入的受养人,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只需申报,没有应纳税收入的,也不用交税。
那么,成为被征税对象的条件是什么?主要是两个因素:是否是该国纳税居民和是否有收入。
几乎所有的国家定义纳税居民都主要是考虑在该国的居住时间,看此人在全球范围内是否以该国为“家”,为永久性居住地。
原则上,如果一个人在该国一年内居住超过了183天,他即成为该国该年度的纳税居民(移民身份不是必然关系),需要向该国税务机关申报该年度的全部收入进行纳税评估(对于全球征税的国家,还需要申报该年度内在海外的收入);
如果他某一年没有居住超过183天,原则上不是该国纳税居民,不需要向该国税务机关填写该年度纳税申报表,海外收入也无需纳税。
举例说明:全家移民爱尔兰,太太和孩子居住爱尔兰,丈夫取得身份后继续居住中国开展事业。太太在爱尔兰没有收入,但每年居住超过半年。所以,太太是爱尔兰纳税居民,丈夫不是。那么,太太每年需要向爱尔兰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全年的海内外收入(爱尔兰是全球征税的国家),包括太太在爱尔兰的收入、从丈夫那里每年收到的生活费、太太在中国的物业租赁收入等。
丈夫不是爱尔兰纳税居民,无需向爱尔兰申报收入和纳税;
2、什么资产会被征税?
不管是全球征税的国家,还是不全球征税的国家,它的税务居民只需要向它的税务机关申报当年的“收入”进行纳税评估,而不是海内外的“资产”。
而且,也只对移民申请人取得移民身份、成为移民国家的“纳税居民”后的新收入进行申报征税。对于移民前家庭所有成员已经完成的收入和形成的资产,无论是否转入移民国家,都不征税。
举例说明:夫妻和子女移民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长期居住,成为澳大利亚的纳税居民。但是在澳大利亚没有收入,只是在中国还有物业出租、房产买卖、公司股权收益、银行存款利息等。那么,他们只愿要对每年在中国形成的移民后收入部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澳大利亚也是全球征税国家),移民前已经有的房产评估值、股票市值、企业股权市值、银行存款理财本金等,无需纳税。
即使是移民后将中国的资产变现转移到澳大利亚,也只需要对移民后新增值的收入部分按当年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3、被征税的一般标准怎样?
如果移民符合了移民国家的纳税居民定义,对于不全球征税的国家,移民只需要申报在移民国家内产生的收入进行纳税,海外收入(比如中国的收入,不用纳税);
对于全球征税的国家,移民需要申报当年在海内外产生的新收入进行纳税。纳税的标准,是移民国家个人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的税率(一般是根据收入额进阶)收税;
4、为什么有的国家被称为避税天堂?
因为有些国家对有些关键收入免税。主要是看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免税:海外收入、遗产收入、赠予收入、资本利得。
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比如加勒比海的格林纳达、圣基滋、圣卢西亚等,这些税都是全免的。就是这些国家对于移民该国的人,不管是不是居住和纳税居民,在全球其他地方的收入都不征税(从海外转过来多少都可以)、将资产赠予他人或由亲属继承都不征税、在国内或海外进行的股权投资、股票经营等资本投资收入都不征税。
举例说明,夫妻和子女办理了移民,也居住成为了移民国家的纳税居民。老公在中国继续进行股票投资,有巨额的中国收入和资产。如果移民国家是全球征税的国家如美国,那么老公的收入需要给移民国纳税申报,日后的遗产继承、资产赠予等也需要纳税;
如果移民国家是避税天堂国家,则所有的海外收入、遗产、赠予和资本利得收入,都不用给移民国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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