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comment_i in /data/user/htdocs/wp-content/themes/major/comments.php on line 7
Warning: Use of undefined constant PRC - assumed 'PRC' (this will throw an Error in a future version of PHP) in /data/user/htdocs/wp-content/themes/major/comments.php on line 17
关于“目标就业区TEA的定义”新政策对“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1) “目标就业区TEA”是指“失业率是全美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
(2) 新政更改了“目标就业区”的定义,限定“目标就业区”只能是“单一的人口统计学片区”,废止了之前的“相邻12个人口统计学片区就业率的平均”。之前,如果使用投资款的“项目”处于低失业率人口统计学片区,但是与它相邻的其他12个统计学片区如果是较为偏远、失业率较高的片区,项目方可以将项目所在片区与其他相邻12个片区的失业率进行平均。如果这个平均数是全美平均失业率的150%,则该项目所在的片区也可以符合目标就业区TEA的定义。因此,现在市面上会有很多纽约、洛杉矶等“大都市项目”和繁华地段的“大项目”。但是,新政后,这样的项目就不能符合TEA地区的定义了,项目投资50万美元就不能办理投资移民了
(3) 上述案例中的“酒店项目”,因为经营的需要,酒店都建设在交通方便、设施齐全的都市繁华地段,新政后,该项目将面临失败,因为不属于TEA地区,最低投资额不能是50万美元,必须100万美元;
Regency养老护理屋直投项目,因为是养老护理产业,选址是在南加州城市郊区的河滨县较为僻静的地方,所以仍然符合新政TEA的定义
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关于投资款是怎样的调整?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有区别吗?
(1) 新政策将增加投资额,将现在50万美元最低投资提高到80万美元,预计从10月1日后递交的申请开始实施。且,最低投资额会根据美国物价水平自动按比例调整。
(2) “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都可以投资50万美元,只要投资项目所在地是属于“目标就业区”(TEA)即可。如果项目位于TEA地区,不管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直投项目,最低投资额都是50万美元;如果项目不能被认定为TEA地区,不管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直投”项目,最低投资额都需要100万美元
(3) 所以,不管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Regency养老护理屋直投项目,在投资额新政上待遇是一样的,在10月1日前递交申请,可以节省30万美元
美国投资移民的“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在具体运作上有什么不同?
典型的“区域中心”项目案例: 比如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建设酒店,其中EB-5投资人6人,总投资300万美元,占总投资30%;项目方自有资金300万美元,占总投资30%;银行贷款400万美元,占总投资40%。EB-5投资人的资金直接投资于美国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LP”,由LP将投资款借给“项目-酒店”使用。项目“间接就业计算为65人”,超过6个投资人实际需要60人就业的8%
Regency养老护理屋直投案例:项目总投资55.5万美元,其中投资人50万美元,占总投资99%;项目管理方投资5000美元,占总投资1%。EB-5投资人的资金直接在美国成立一个独立的养老护理屋“有限公司LLC”,其中35万美元以上用于购买房产作为养老护理屋的经营场所。LLC直接雇佣三班倒的10名护工
上面两个案例,就是美国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的典型代表,表现出他们在投资运作、关联各方和创造就业方式等方面的不同
为什么说现在美国投资移民直投项目迎来了黄金机遇?
新政实施后,区域中心项目将面临“目标就业区TEA新定义”、“至少10%的直接就业”、“非EB-5投资计算的就业不能超过30%”等重大难题。鉴于目前市面上90%以上的项目都是“区域中心”项目,在新政执行后,将会有大面积的项目因此被淘汰,绝大多数人的EB-5投资移民申请被拒绝!移民局审理的申请将会大大减少,这对于直投项目来说,将会迎来审批快、成功率有保障的黄金机遇期!
即将实施的美国投资移民新政有哪些特别需要关注的变化?
对于即将实施的美国投资移民新政,以下几点是至关重要,必须给予关注的:
(1) 最低投资额增加
新政策将增加投资额,将现在50万美元最低投资提高到80万美元、将100万美元最低投资提高到120万美元。且,最低投资额会根据美国物价水平自动按比例调整
在美国的投资项目是需要最低50万投资(新政将是80万),还是100万投资(新政将是120万),主要看投资项目所在地是否属于“目标就业区”(即TEA地区)。如果项目位于TEA地区,不管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直投项目,最低投资额都是50万美元;如果项目不能被认定为TEA地区,不管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直投”项目,最低投资额都需要100万美元
所以,50万美元现在也可以做直投项目。新政后需要80万美元
(2) 目标就业区(TEA)的新定义
新政更改了“目标就业区”的定义,限定“目标就业区”只能是“单一的人口统计学片区”,废除了之前的“相邻12个片区就业率的平均”
这一更改将使目前90%的区域中心项目失败,尤其是在城市繁华地段的项目!因为,之前按着12个相邻人口统计片区进行平均的话,投资项目所在的人口统计学片区可能失业率很低,但是项目方可以选择相邻最不发达、最偏远的片区一起平均失业率,只要平均失业率是全美平均失业率的1.5倍就可以算着项目在TEA地区,但是,新政后项目只能使用所在片区的失业率数据,不能与其他片区进行平均。如果不能符合TEA地区,项目投资50万美元就不能办理投资移民了
这一更改对现在绝大多数的区域中心项目是致命的,因为这些项目往往是酒店、购物中心等,只能位于繁华地段;相对来说,Regency养老护理屋直投项目,因为是养老护理产业,选址都是在城市郊区较为僻静的地方,所以非常符合TEA的重新定义
(3) 投资款与创造就业关系的新定义
新政对区域中心项目创造就业的计算提出两个新要求:一是项目创造的就业总人数中“计算出来的间接就业人数”最高不能超过90%;二是“即便EB-5投资人的投资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项目中非EB-5投资的资金创造的就业人数也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的成败就是取决于投资项目创造的就业人数是不是足够,平均每位投资人创造10个就业机会。“区域中心”项目是多人共同投资,创造就业人数是靠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间接就业;“直投项目”是每个投资人独立投资的独立项目,创造就业人数是直接雇佣的员工数。“区域中心”项目因为是“借投资人的资金”,创造就业的“项目”本身并不是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所以“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人数全部都是“间接就业”,没有“直接就业”,这一点就不能符合新政的规定了。另外,就“间接就业”来说,区域中心项目都是用整个项目的总投资来计算就业,新政现在要求这样的计算最多不能超过30%!将使计算就业人数大打折扣!;而直投项目不同,所有就业都不是计算的,而是直接雇佣的,有雇佣合同、纳税申报表等证据证明,新政对其没有任何影响!
这一改变将是对“区域中心”项目的另外一个致命之击!它将使几乎所有的“区域中心”项目就业的“计算”打折扣,商业计划书失效!
小孩多伦多大学毕业,雅思成绩8.5分,已经在加拿大工作了一年,但是申请快速移民没有成功,请问现在适合选择什么方式移民加拿大?
这个孩子还是很优秀的,雅思成绩能够达到8.5分非常不简单,而且在加拿大已经有了工作,如果不能获得可工作的身份,实在是可惜。加拿大在去年底推出了“快速移民”类别,将加拿大的技术移民、雇主担保移民、经验类移民等统一到这个移民类别上,以一种打分的形式,从高分到低分邀请递交移民申请。一旦被选中,申请将会获得很快的批准。时间快是这类移民的优势,但是,因为“获得雇主担保”或“省政府提名”被给予了600分的加分,所以,导致该申请对留学毕业生不利。如果雇主仅仅是给予工作,而不愿意为学生提供移民的雇主担保,学生很难在快速移民的积分里脱颖而出。
鉴于加拿大留学毕业生通常英文好,但是没有工作经验,尤其是没有企业管理经验,所以,选择移民项目的时候只能考虑不要求企业管理经验的项目。因此,美嘉出国特别推荐加拿大留学毕业生考虑“加拿大联邦创业移民”(Start Up Visa)。因为,它首先要求雅思5分成绩,另外要求申请人具有创业、创新想法,获得加拿大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和投资。在这些方面留学毕业生是有优势的。而且,这个申请简单、审批非常快,一般递交申请后半年左右就可以获得批准
如果申请新西兰移民,可以到澳大利亚定居吗?
从长远看是可以的。当移民到新西兰并取得新西兰国籍后,就可以长期居住于澳大利亚了。但是,在永久居民或临时身份阶段,还只能短时间在澳大利亚停留,且不能工作
直投项目是股权投资,区域中心项目是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比股权投资安全,是吗?
首先,无论区域中心也好,直投也好,都有股权项目。大家为了规避掉投资者的股权风险,往往是把投资者的股份设定成优先股,只有还了优先股的本金以后,开发商才能分红,否则开发商什么都拿不到。不管是eb5项目还是一般的投资项目,正常的话都是这样操作,当然也有故意忽悠投资者的不正常情况。这种优先股,其实比借贷还要安全,毕竟借贷条款无法要求开发商不分红而要先还贷款。所以,如果是区域中心借贷项目,更重要的是,项目是否有限定项目的最高负债率,否则开发商不断的提高负债率来融资,最后在归还eb5资金时就已经无法再融资了,无法还钱了。这是借贷项目目前将陆陆续续出问题的原因。
再谈回股权投资和借贷投资。股权投资,毕竟是有限责任,不存在继续投入的问题。当然,如果客户自己对就业没信心,硬要加大投入去创造更多就业,那么直投的灵活性比区域中心项目要大。至于区域中心借贷,如果区域中心项目经营不好,开发商的选择有增资或增加负债,或出售。一般来说,先增加负债,这样,eb5将会是在第三顺位。如果连融资都不行,那么,这将会是个很艰难的决定:增资。因为生意不好,股东是否愿意增资,那是个大问题。他们也许会要求eb5投资者为了保住就业,继续投资(失败案例南达科达州牛肉加工厂曾经要求eb5再投资)或者减免eb5债务(jay peak滑雪公寓,把有抵押的贷款变成无期限的无抵押贷款)来提高再融资能力。所以,如果没有懂eb5要求和金融的基本常识,不是能够理解其实股权投资比债权投资更安全。
为什么说新西兰投资移民没有移民监?
和其他国家永久居民必须在国内居住超过多少时间才能延续永久居民身份的要求不同,新西兰投资移民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同时,会获得一张“永久回头签证(indefinit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即意味着永久居民可以永久地回到信息兰,继续新西兰居民的身份。因此,可以说,新西兰投资移民在取得永久居民后,是没有移民监的。投资人只需要在投资期间满足居住要求就可以了,即150万投资的4年中,后3年每年住满146天;1000万投资的3年中后2年每年住满44天
澳大利亚移民随行子女的年龄上限是多少?
各个国家的移民项目对于携带子女的年龄都设有上限,比如美国是21岁,加拿大是19岁,欧洲是18岁等。澳大利亚也有,是22岁。但是,与刚才所列的这些国家不同,澳大利亚的随行子女年龄上限不是定死的,有一定活动余地。也就是说,即便是子女年龄超过了22岁,但是如果该子女仍然在学校全日制读书、经济上没有独立于父母、也没有结婚或订婚,在不超过24岁时还是可以随同父母一起办理移民的
美国投资移民直投项目是需要持续投资的吗?
这是一个无解。产生误解的原因主要是大家对直投的陌生和有限的理解。因为美国EB-5投资移民诞生之初就只有“直投”一种,就是投资的项目直接雇佣10个全职的员工。计算就业的那种“区域中心”项目是在1992年后才有的。而美国移民局之所以推出EB-5投资移民就是希望外国企业家能够来美国做生意,创造和维持就业机会,而直投正是直接符合这样的规定的。所以,大家听说直投,就想到在美国做生意、雇人、开支,所以就以为需要持续投资。其实,这是了解不深入的误解
在投资额上,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没有区别。在高失业率地区,都是50万美元。直投要不要持续投资,取决于项目的经营模式。以我们南加州Regency养老护理屋直投项目为例。申请人的50万美元投资是和Regency管理方共同成立一个公司,然后以这个公司去购买房产和申办养老机构,并交给Regency管理方经营。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管理方负责养老护理屋的运营,资金如果不足或经营出现亏损,都是有管理方负责。申请人投资额上限就是50万美元,运营协议中界定了申请人没有义务继续投资。
另外,超出50.5万美元投资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运营的是一家小型独立养老护理屋,如果入住了老人,才会有开支。如果入驻了老人,也就有了收入,开支自然不会造成亏损。如果没有老人,养老院自然也不会有开支。所以,这和普通的科技开发、贸易、生产等企业不同,这些企业是没有业务也要雇人、也要花钱,而养老护理屋不是,只要没有客户、没有收入,就不用雇佣人、就没有开支。而一旦有了客户,就有了收入,开支就从收入中支付了,怎么需要申请人持续投资呢?
美国投资移民排期只是针对中国人的,其他国家的申请没有出现排期,那我购买一个第三国身份是不是就可以绕过排期了?
美国投资移民2015年5月1日出现排期,这是美国投资移民历史上的首次。此次排期确实只针对中国人。但是,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来自中国的申请,准确的理解应当是“来自中国出生的申请人”。所以,如果出生在中国,即使现在拥有其他国家的护照了,也属于排期范围。
直投都是100万美元投资款,50万美元是假直投
美国投资移民在1990年颁布法律的时候,确实只有一种投资,那就是1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那个时候也只有一种投资,那就是直投。现在我们熟悉的、漫天飞的所谓50万美元区域中心项目,还是1992年之后的事。但是,因为这个后来者门槛低,只需要50万美元,而且不用发工资请10个人,用一个公式计算出来10个就业人数就可以了,所以才大行其道,让人么几乎忘记了它还有前身。但是,说“指头都是100万美元,50万美元是假直投”的人,首先他字里行间也透露出对于直投的认可和信任,但是,遗憾的是他并不知道直投和区域中心的本质区别。
一个投资究竟是直投,还是区域中心,跟投资是100万美元还是50万美元根本就没有关系。因为,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的根本区别在于创造就业的方式。美国移民局要求的10个就业如果是投资直接雇佣的员工,这个投资就是直投,如果是靠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衍生就业,这个投资就属于区域中心。至于是投资50万,还是100万,要看投资项目所在地区是否属于美国“目标就业区TEA”地区,如果是,投资就只需要50万,如果不是,投资至少100万美元。所以,100万投资的也可能是区域中心项目,50万投资的也可能是直投项目。我们美嘉出国的“Regench养老护理屋”项目,就是50万直投项目,因为它投资在高失业率地区,但是它直接雇佣10个员工
美国投资移民是投资借贷项目安全,还是投资股权项目安全?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说。首先,什么是借贷项目?什么事股权项目?因为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求,移民申请人必须向美国某一项目上投资至少50万美元,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如果申请人的投资是直接购买项目股份,可以理解为股权投资,如果投资款只是作为借款借给项目使用,那就是借贷投资。通常股权投资就是直投项目,而借贷投资一定是区域中心项目,也就是股权投资的,可能创造就业是项目直接雇佣员工。而借贷投资的,就业人数只能靠计算,因为借款不可能产生直接就业。
至于那种投资最安全?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从移民身份的安全方面说,股权投资因为是直接雇佣人数,创造就业不存在争议,而借贷投资只能是计算就业,存在移民局不接受的可能。所以,股权投资移民身份更安全
如果是从投资款安全不安全方面说,借贷投资虽然看上去是借款,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似乎没什么风险,但是,借款方也是项目,还款能力也是取决于该项目的经营状况,任何抵押担保还款都是法律不支持、美国移民局也禁止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它和股权投资并没有区别。只不过股权投资直接告诉投资人:就是项目负责还款。可是,股权投资的项目是在投资人的控制和直接监管下运作的,而借贷投资项目投资人却没有任何的监管和控制权利
我们家庭也符合现在移民的条件,但是一直纠结是办理全家人移民,还是就送小孩出去留学算了,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结合我们所经历过的案例,从家庭和子女教育、就业和未来发展规划方面看,有条件的家庭,建议办理全家移民,因为很简单,移民可以留学,它本身已经包括了留学的功能,但是还远远不止留学的功能。而留学却只是留学而已。
具体分析来说,首先,在学生入读海外学校方面,移民学生和留学生“起跑线”不同
同样是去国外求学,“移民学生”比“留学生”有更多的学校和专业可以选择,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招,或可以招海外学生,也不是所有的专业都对外国学生开放,有些学校和专业是不招收留学生的。这样“移民学生”因为是当地生待遇,所以有更加广泛的选择;另外,即便申请同样的学校,“移民学生”也会比“留学生”拥有更多的录取机会。因为,每个学校招收海外留学生的人数总是占招生人数较低的比例。大量的学位还是首先满足本国学生。在这一点上,“移民学生”享受本国学生待遇。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会看到移民家庭的孩子在美国上顶尖名校会比中国家庭的孩子考美国名校容易的原因。这其实就和我们北京户口的孩子考北大远比广东户口的孩子考北大容易、北京户口的孩子比广东户口的孩子更有机会入读清华是一样的道理。
从这个角度看,可以用数字化形象地比喻为: “移民学生”相当于与全球20%的学生(也就是美国当地生)竞争美国80%的学位(留给美国当地生的学位);而“留学生”则是相当于与全球80%的学生竞争美国20%的学位(留给留学生的学位)。哪一个要求更高、哪一个竞争更激烈,是不言而喻的!这其实就是广东的孩子上北大,是与全国的孩子竞争少量的北大学位,而北京的孩子上北大只需要和北京的孩子竞争大量的学位道理是一样的。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在就业方面的不同
谈到就业,我们需要首先看“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学成毕业后获得的“成果”的不同。“移民学生”在毕业时,收获的不仅仅有知识、技能、文凭,更重要的是还有“身份”。因为,按照每个移民国家的入籍规定。加入国籍取得一个国家的国民身份,首先必须是这个国家的“永久居民”,也就是绿卡持有者。其次,永久居民还必须在这个国家居住达到2年到4年不等的时间。所以,“移民学生”是永久居民绿卡身份,在学习期间完全可以达到居住时间的要求,这样,即便是父母没有加入移民国国籍,移民家庭的孩子也可以首先入籍,移民学生在收获学历的同时,收获移民国公民权利,可谓“双重收获”;而留学生在毕业时却只能有学历的单一收获。如果想收获“身份”,就必须首先找到工作,然后办理移民取得永久居民绿卡,最后再居住完成“移民监”的时间之后才能入籍,这恐怕就是多年之后才可能的事情了。况且,像美国这样的国家,现在留学生毕业后并不是找到工作就能转身份,还要参加净增异常激烈的“抽签”碰运气。这里您可以看到“先移民后留学”和“先留学后移民”之间的巨大差异了
还不仅如此,再看看就业方面。正是由于“移民学生”在收获学历的同时收获了公民身份,而“留学生”在毕业时还是一个外国人,所以,他们面临的就业机会也是大不同的。
一方面寻找工作的自由度不同。“移民学生”因为是“本国人”,他何时寻找到工作,没有时间限制,可以直到寻找到满意的工作为止,不用考虑离境的问题。找到工作后,如果不满意也可以随时更换工作,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而“留学生”毕业后能够用来在求学当地寻找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找不到工作,签证到期就一定要回到原住国,想再回来,必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果找到工作,还必须申请签证转换,并且还需要工作稳定才能保证签证续签顺利,直至转成移民身份。因此,他们在寻找工作的“自由”方面有差别。
另一方面“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在寻找工作的机会方面也是不同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向留学生开放。比如公务员工作必须是“本国人”才能申请。一些关键和敏感的企业或机构的岗位也必须是“本国人”才能担任。另外,即便是可以向留学生开放的工作岗位,也必须是首先满足“本国人”身份的应聘者,只有找不到合适的“本国人”的工作,才可以给 “外国人”。这是政府保护当地人就业的措施。假设一个“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同时应聘一个职位,即便是留学生更优秀,这个职位也要优先给予“移民学生”。所以,“移民学生”的工作机会远远多于“留学生”。
另外,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假设一个取得了外国身份的“移民学生”和“留学生”都回到中国,事实也是一个有外籍身份的、懂中国国情又能流利使用中外两种语言的“移民学生”,同样会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工作待遇,对比同龄的中国毕业生或留学生,只有优势,并没有什么劣势
所以,从就业看,“移民学生”毕业有双重收获,面对的是多项选择;而“留学生”毕业只有一种收获,面对的是单项选择!
第三,我们再看看“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在学习成本上的不同
无论是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是美国,移民学生的中小学都是免费的,这一点大家都是了解的。仅此一项“移民学生”就比“留学生”每年可以节省数十万元人民币;另外,大学阶段当地生的学费也只是留学生学费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以美国为例,高中4年加大学4年共8年时间,如果是留学,一个学生共需要250万以上,如果是“移民学生”,费用至少可以节省三分之二。如果您有3个子女,像我刚才讲到的那个案例,“移民学生”比“留学生”的所省的费用就更值得您考虑了!
除此之外,在学习费用上,“移民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方面也多优于“留学生”
总之,在学习成本上,可以说“移民学生”虽是一次性付款,但可享受多重“折扣”优惠;而“留学生”虽是分期付款,但需要承担多重“利息”!
最后,我们再谈谈“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在心理上的差别
在海外求学本身势必会对学生个性成长、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造成影响,而这种影响会在毕业面临抉择的时候发生正面或负面的作用来。“留学生”毕业面临的是一个考验,因为,从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的留学生毕业时希望留在当地工作,这样他就面临如何才能留下来的问题。如果不能顺利找到工作,他便不能留下来,结果只能是不得不回到原住国。而留学生,尤其是普通的留学生,回国所能受到的礼遇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工作不一定好找,待遇也不一定如意,生活不一定习惯,价值观也不一定入流。所以,归国的留学生可能要面临失落、失意、失败的考验,面临不喜欢又无能为力离开的境地,比本国求学的同龄人更多了负担和心理落差。而“移民学生”则不同。首先他选择留在学习国家的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需要的只是他愿意;其次,如果他想回国发展他也有充分的自由。即便是在国内遇到了挫折或不如意,他也可以自由地选择离开,不会有受困而无助的心理灰暗。
所以,从“移民学生”和“留学生”心理境遇方面说,我认为:移民学生进退随意,爱恨自由;留学生则忍辱负重,适者生存!有条件的家庭,希望你们不要给子女留下这样的难为和隐患!还是要先移民,后留学!
为什们我的申请的审批时间会出现比预估的要慢?
移民申请什么时候能够批准,全家人什么时候能够领导签证完成移民的梦想,这是每一位移民申请人在咨询移民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作为移民顾问,我们每次都会给申请人一个预估时间,以便申请人可以根据这个时间做出家庭规划。这个预估时间通常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移民局官方数据。就是移民局公布的某一移民类别当下审批时间或平均时间;二是经验。就是我们同类别的移民申请批准时实际发生的时间。通常因为官方数据要么是移民局公布的审批时间标准(即设定的工作目标),要么是该类别申请审理的平均时间,所以,官方数据是不够准确的。因此,我们一般更多的是将我们的经验数据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但是,移民局审理申请实际需要的时间,一方面取决于申请本身的文件是否复杂、齐全,另一方面还很大程度地取决于收到的申请数量,也就是申请挤压排队情况。因此,移民顾问最初给到申请人的预估时间,有时候会与申请实际等待的时间有较大的差距。有的会更快,但大多数会更慢,因为,目前各国的移民类别申请的数量都是趋于迅速增长的。
就美国投资移民来说,美国移民局会在它的官网上公布一个“排期日期”,这就相当于界定了一个审理时间。比如现在公布的排期日期是2013年5月1日,这就意味着如果您的申请是在2013年4月1日递交的,您应当在今年可以审理结束,拿到移民签证。但是,因为移民局给出的这个排气日期也是根据他们的审理进度预估的,如果不巧的是,在2013年4月1日前申请数量是猛增的,移民局意识到当年的签证额度根本还不够给2013年5月1日前的申请,那么移民局会根据新情况重新调整排期日期,比如说肯能宣布新的排期是2015年的3月1日。这就是“排期倒退”现象。一旦出现排气倒退,原先告诉申请人的审批时间就会大大的滞后了。所以,申请审理时间是个复杂的问题,给出的预估时间,只是一个参考数据,反应的是个大致的时间
新西兰投资移民和魁北克投资移民在资金来源要求上哪个更低?
现在移民的国家和项目还是很多的,比如美国投资移民、加拿大投资移民、新西兰投资移民、澳大利亚投资移民、欧洲购房移民、快速身份护照项目等。如果就资金来源要求方面去评判,不同国家的不同移民类别的要求是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要求资金是有来源的,不同点就是要求的深度不同和侧重点不同。比如欧洲购房移民和快速身份移民项目资金来源要求最简单,只需要证明钱是申请人出的就可以了;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来源其次,除了要求投资款是申请人出的,之外还要求这笔投资款是申请人怎么获得的,比如受赠、中彩票、卖房或抵押贷款都可以;澳大利亚投资移民和新西兰投资移民则不仅要求资金是申请人出的,还要求资金是申请人赚的,并且要有赚钱的纳税证据和资金购汇出境的证据;加拿大投资移民也是不仅要求投资资金是申请人出的,还要求资金是申请人赚的。不同的是,它要求赚钱的证据不侧重于纳税凭证,而侧重于银行账户流水。他也不要求申请人的海外投资款提供购汇和出境证据。
所以,就新西兰投资移民和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来说,哪个资金来源要求低?不能简单而论。他们对于资金积累历史都有要求,但是侧重点不同。如果它要求的侧重点适合您,对您来说它的要求就简单,如果不适合您,他的要求就很高。资金来源的证明程度决定着申请的成败。不要简单地比较某一类别的要求是高是低,来判断能否申请。一定要咨询经验丰富的顾问,了解资金来源的关键倾向,在针对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和判断。适合您的,就是要求低的。不适合您的,尽量避开,免得浪费了金钱和时间。
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在I-526批准前是放在监管账户监管还是已经用在了投资项目上?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在排气出现后,变得更加复杂了。通常情况下,美嘉出国的所有项目(无论是区域中心计算就业的,还是直投直接雇佣的),申请人的投资款都是先存放在监管银行账户,等到投资人的移民申请获得I-526核准后,才从监管账户转到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但是,如果申请的是区域中心项目,因为一个项目上有众多人投资,每个投资人的移民申请不可能同一时间获得I-526核准,所以,项目方的计划书里往往就会规定,当第一个投资人或前几个投资人的I-526核准后,所有投资人的资金都将转到项目上进行投资,以确保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所以,区域中心项目不能严格地说是每个投资人的资金都会在监管账户里等待I-526核准。只有直投项目才是这样,因为直投项目是每个投资人一个独立的投资项目,无需受其他投资人的进度影响。
排期出现后,这一情况更加复杂。因为项目方给投资人签订的投资期限一般是5年,从资金进入项目账户就开始起算。如果是区域中心项目,在I-526核准还没有通过的时候资金就因为其他人的进度而导致投资开始的话,现在I-526核准时间平均需要14.5个月,再加上排期后出现等待签证3-4年,申请人拿到临时绿卡时,投资期限可能就到期了。根据合同,项目方就要退款和终止投资协议了,而此时移民局要求的投资和创造就业的时间(即临时绿卡有效期的那2年)才刚开始,申请人的投资如果结束了,即意味着申请人的临时绿卡就不可能再转成永久绿卡了!对于直投项目,情况则不同,因为独立的投资项目,投资时间、何时创造多少就业都是可以灵活把控的,以完全满足移民局的要求。
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还可以申请吗?
微信上突然收到一个咨询客人这样的问题,觉得很有感慨!加拿大,这样一个曾经备受移民申请人追捧的国家,因为多次伤害申请人的移民热情和抬高移民门槛,如今在移民圈里变得无人问津、无人推介了,竟然连“魁北克投资移民”这么个曾经众所周知的移民项目,也陌生的被人质疑:有这样的好事儿? 其实这是真的。2015年8月1日,加拿大的魁北克投资移民将正式开放,接受新申请。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确实有太多的独有优势,比如是一步到位的永久居民,批准后在加拿大无需做生意,不限制居住地点,投资就是存款,本金政府担保归还等。魁北克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也不高,只需要申请人拥有160万加币以上的家庭资产,有3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就可以申请。
因为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审理特别关注资产的积累历史,而之一方面往往因为时间久远难以证明。所以,申请材料准备有一定难度。希望申请8月1日的魁北克投资移民的,现在就需要着手准备资料了
现在遇到排期了,申请估计需要2-3年的等待,而小孩已经在美国读大二了,这个移民申请还有意义吗?
从移民局公布的排期时间看,2013年5月1日后的申请,是需要2年多的等待时间才能获得签证。这样的话,可能会造成小孩年龄超过21岁不能在一起移民,或者小孩大学已经毕业,上学的福利享受不到了等。这确实会让一些人产生移民的意义何在这样的看法。
如果您的申请是出于这种情形,建议您做决定之前,需要征询一下您在美国留学的子女的意见,参考一下他们是否希望将来毕业后留在美国。因为根据现在的统计数据,每年几十万的中国留美学生毕业(包括往届延期的)。仅2015年就有23万(占留学毕业生的大部分)在美国找工作,并且递交了H1B签证的申请,而只有8.5万人能够如愿(每年配额有限,8.5万配额中还包括2万给研究生以上毕业的学生)。
举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有一对美国留学生,是恋人,今年已经在美国结婚,男孩前年本科毕业,找到工作后参加去年的H1B抽签没中,还好因为学习的专业属于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可以延期17个月。今年他参加第二次抽签,又没有中。延期的时间今年9月就到期,不得不放弃工作,又申请了一个研究生课程;女孩目前在上研究生课程,今年毕业。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未来两年有两次抽签H1B的机会。
现在他们的父母都为了这事在美国住着,也和我翻来复去计算过时间,觉得全压在抽签上不靠谱,还是决定今年6月份他们双方父母凑钱,以他们小孩的名义递交EB-5申请做个预备,以便抽签不中时,移民签证能够批下来。
所以,排期后,处于这种情况下的申请,小孩可能不能包括在内了,但是如果小孩愿意留在美国的话,父母取得了绿卡,就可以立刻为他们办理家庭团聚。这要比父母到时候给她一笔钱再做一次独立的投资移民节省多了。而且,2015年9月万一投资移民改变政策,这条路可能就没有了。所以,保留申请还是有意义的,在小孩毕业时能给子女多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