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空前繁荣了40年,因此产生了数量庞大的具有中外双重居民身份的人群。鉴于中国有“不承认双重国籍”法律,很多人关心这个问题,也会存在误解。本文仅就我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和出入境服务案例经验的总结,提示以下几个关键理解供参考(声明:本文仅限对法律的理解,对有法不依的做法不置评):
1. 中国国籍法关于“取消中国国籍”的规定。
绝大多数人都欢迎承认多重国籍,这也是世界多数国家的做法。但是既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很多人就会面对国籍取舍的焦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籍。
《国籍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了符合取消中国籍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经过申请批准退出中国籍”。条件之一也是“定居在外国的”。
因此,关心自己是否会被取消中国籍的双重国籍人士,重点理解“定居海外的”含义。是指有连续两年定居海外,每年在海外居住不少于9个月。如果符合这个要求并加入外籍,中国籍可以取消或失效。有案例显示,不符合这项条件的,取消国籍申请会被拒绝;
2. 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是不允许双重国籍,更不是拥有外籍违法。
这只是一个法律身份的区分问题,不是一个违法不违法的问题。不承认双重国籍,意味着中国境内要么是中国人,要么是外国人,只认可一个国籍有效。认可的标准,就是《国籍法》的上述规定;
3. 移民人士的身份选择。
移民身份,通常有三个:长期居民身份、永久居民身份和入籍公民身份。不同的移民类别,首次取得的身份不同。有的一步到位永居,有的一步到位入籍。大部分类别是移民人士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停留的身份阶段,或进阶到下一个阶段的。
按照现在的法律和未来执行的标准,入籍或有入籍想法的移民,可以做如下应对:
(1)入籍并已经定居海外的,可以主动放弃中国籍。
如果已经定居海外了,其实放弃中国籍也没什么影响。退休人士的外籍身份者在外国也可以继续享受中国养老金。外籍人士想回国仍然可以外国人身份回来工作、探亲、居住、创业等;
(2)入籍但未定居海外的,中国籍持续有效,不能在中国使用外籍,在中国不享有外国人待遇。
很多国家的入籍政策不要求通过居住获得,比如投资入籍。如果取得了外籍,并没有定居海外,那么就仍然是中国籍。出入境和在中国居住无变化。
(3)持有外国永居,不入籍。
如果不确定是长期居住在中国还是海外(很多移民身份没有居住要求,允许自由选择),或者长期居住海外但也不愿意放弃中国籍,那就先保持外国永居(或合法长居)身份,先不加入外籍。这样就只有一个中国籍,不存在双国籍冲突问题。也不影响移民居住和中国出入境。等自己认为时间合适了(比如退休了)再决定入籍海外,还是放弃海外永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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