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永久居民身份,俗称“绿卡身份“(PR)。因为美国的永久居民身份卡俗称绿卡,所以有了这个沿用叫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爱尔兰投资移民是爱尔兰“绿卡”。
在法律意义上,移民身份其实是很复杂的。他不仅有临时签证、永久绿卡和入籍公民类别上的区分,也有签证义务、身份权利和延续限制等不同。
概括来说,我们移民顾问一般只将永久居民签证(或法律允许转换永久居民身份的临时签证)称着移民。
但是不同国家各种身份对应的签证名称区别很大,需要仔细分析它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确定它是否是移民签证。
爱尔兰投资移民批准后,获得stamp 4签证。关于这个签证的权利和义务,移民法是这样规定的:
1. 这个签证首次签发有效期两年,两年里可以自由出入和居住在爱尔兰,允许工作、学习和创业,具有完全的居民权利;
2. 两年期满后,续签三年。续签不要求居住时间,只要前两年里每年入境一次爱尔兰;
3. 前五年之后,再续签就是每次五年有效期签证。续签第一个五年签证的条件只有: 投资满三年、每年入境一次、没有成为爱尔兰的经济负担、无犯罪记录等;之后的五年签证再续签,只要求没有成为爱尔兰经济负担、无犯罪记录等。不再要求投资和每年的入境;
4. 另外,stamp 4签证持有者(小孩单独也可以)在爱尔兰住满五年,就可以申请加入爱尔兰国籍。
这些签证权利和义务,是标准的永久居民特征。所以,爱尔兰投资移民签证stamp 4符合“永久居民签证”的所有特征,是一步到位“绿卡”的移民签证。
爱尔兰投资移民,只需要200万欧元家庭资产。申请批准后在爱尔兰投资100万欧元养老院基金或慈善捐赠40万欧元即可。4-6个月可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