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永居,顾名思义可以在欧盟所有成员工永久居住、工作、创业和生活。但,非欧盟成员国公民不能直接申请获得欧盟永居身份。必须首先移民成为欧盟某一成员国的永久居民,然后满足一定条件后再申请成为欧盟永居身份。
欧盟,作为政治和经济高度一体化的国际区域组,有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对国际地区合作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要,那就是人员的自由流通。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成员国的公民来说,他可以自由往返于其他任何成员国国家。受益于这点理念,欧盟国家对长期居住在欧盟的外国公民,为方便其在欧洲各个国家自由流动和进行对欧盟有益的经济活动,专门设计了不局限于某个单一成员国永久居留权的欧盟永久居留卡。
这类永久居留卡可在任何欧盟成员国内进行申请,只要申请人符合规定,当地移民局就可以给他签发全欧洲统一的欧盟永久居留卡,它的主要特点有:
1. 编号由 CE 开头,欧洲各个国家统一编号
2. 持此类居留卡可以在任何欧洲国家居住和从事经济活动
3. 此类居留卡的延续可以在任何欧洲国家进行
4. 持此类居留卡的移民可以申请将自己的社会保险记录在各个国家中转换
作为欧盟的成员国家,其移民局亦有权利审查和签发欧盟永久居留卡,但由于此类居留卡具有非常强大的流动自由度和在各个成员国完全的经济活动的许可度,对欧盟永久居留卡申请审查非常严格。一般来说需要经过非常详实的个人理由陈述和对欧盟一定的经济贡献度(主要是纳税记录方面),并且申请人确实已经完全融入欧洲社会生活中(指语言方面的要求),并且通过严格的申请过程,才会准予签发。申请欧盟永居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为:
i. 在递交申请之前需在当地合法且连续注满 5 年。
ii. 不得连续离境多于 6 个月,总计离境不得超过 10 个月。
iii. 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iv. 购买医疗保险。
申请人持有某欧盟成员国合法居留身份并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递交“长期居留”申请。该许可至少 5 年有效,并在到期时自动更新,且长期居留居民身份是永久的,故被称为“欧盟永居”。长期居民的欧盟居留许可可以是贴签形式,也可能是独立的文件。成员国需在“许可类型”下统一填写“long-term resident — EC”。
欧盟永久居留卡非常适合于以下人群:
1. 在欧洲长期居住,并且在数个成员国都有经济活动或者分公司的商贸人士,同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中国国籍,
2. 需要长期在欧洲各个分支机构轮换工作的中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3. 在欧洲不同国家高等教育系统都有研究项目的高级知识分子或者研究人员,
4. 长期居住地和社会保险纳税所在地不统一的异地工作者
可以申请欧盟永居的国家有: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不适用于丹麦、爱尔兰、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