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缘于法律规定。在法治的社会,一切以有法可依为准绳。E2签证是美国的“投资者工作签证”。顾名思义,这个签证是发给计划来美国投资的投资人及其家属的。这是有相关法律支持的。
但是,并非任何国家的公民说要去美国投资,就可以申请这个签证。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与美国有E2条约的国家的公民,才有申请E2的资格。格林纳达和土耳其就在其中。但中国大陆不在。
中国大陆公民通过申请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护照,进而申请美国E2签证来美国定居,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是可行的、有机会的。因为:
1. 获得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护照有法可依。
格林纳达是加勒比海上的岛国,属于英联邦的民主、法治国家。土耳其是欧洲国家。这两个国家的移民法律明确有“投资入籍计划”。
在其官方机构“投资入籍管理局”(Citizen by Investment Unit)网站上,具体规定了投资入籍的方式:在格林纳达境内投资22万美元以上购买旅游房地产或给国家发展基金捐赠15万美元的个人,可以申请获得格林纳达国籍;在土耳其购买25万美元以上的房产,可以申请土耳其国籍。
所以,只要满足投资要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资入籍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是正规、合法、受法律保护的。
2. 格林纳达和土耳其护照申请美国E2有法可依。
加勒比海地区有多个国家都有“投资入籍计划”。但是,格林纳达是唯一一个被允许申请美国E2签证的;土耳其目前是欧洲国家中屈指可数有投资入籍政策的一个。它同时也是美国E2条约国之一。
根据美国E2条约的规定: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公民,如果有意前往美国投资、创业并定居,可以申请E2签证。申请的条件就两个:是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公民,持有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护照;打算到美国投资创业,有真实可行的投资计划。
所以,有了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护照,申请E2签证,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只是一个成不成的问题。
只要到美国的投资是真诚的(新办企业,合资加盟,或收购现有企业都可以)、计划书是可行的,成功获得就是顺理成章。即使是被拒绝,也一定是投资计划方面不完善,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直至成功;
3. 美国E2的申请法律没有区分条约国国籍的取得方式。
有的申请人担心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原住公民可以申请E2,但是投资入籍获得公民权和护照的外国人可能是不允许的。
这个担心是多虑了。不仅这两个国家关于E2条约里没有区国籍来源方式的规定,而且现在已经有大量案例证明了签证官不会以这个作为评判的依据。
因为,投资入籍获得的格林纳达公民身份,权利和当地原住民是一样的。法律意义上并无区别。
所以,问题的关键其实就是:你是否愿意到美国投资一个生意?你是否愿意到美国定居?
如果是,格林纳达或土耳其护照+美国E2签证,就是你和家人移民美国的捷径,是非常适宜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