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是美国跨国企业经理人工作签证;E2是美国条约国公民投资者工作签证。首先,他们的共同点有:
1. 都是美国工作签证。
都允许申请人在自己投资的美国生意上经营管理和工作;
2. 都需要在美国做生意。
这两个签证批准的基础都是申请人要在美国有一项可行的商业计划,签证就是为方便申请人到美国实施这个计划的;
3. 都可以转美国绿卡。
这两个工作签证都有机会转成美国的永久居民(绿卡);
4. 都可以带家属。
这两个工作签证在批准的时候,都可以连同配偶、21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起获得签证登陆美国;
5. 小孩都可以在美国上学。
这两个工作签证的随行子女都可以在美国读书,无需留学生签证。中小学在公立学校免费教育。
这两个工作签证的区别也很大,主要体现在:
1. 申请条件不同。
L1 签证的申请条件是:
- 申请人在中国一家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超过一年,
- 该公司经营超过三年,营业额和雇用人数达到标准,
- 该公司有计划在美国成立或收购一家企业并派申请人去美国管理该企业。
所以,L1签证又叫“跨国企业经理人签证”;
E2签证的申请条件是:
- 申请人具有与美国有相关条约的国家的公民身份和护照(格林纳达、土耳其、葡萄牙在列)
- 申请人有计划在美国投资或创业。投资规模、产业领域、雇用人数、新创办或收购二手、加盟连锁等不限。
所以,E2签证又叫“协约国公民投资者签证”;
2. 签证期限不同。
L1签证首次批准可能是1年,美国公司成立运营后再延期可能是3年,但所有延期累计在美国不得超过7年。
也就是说,L1签证持有者如果不能在7年内转为绿卡或其他签证,就必须全家离开美国回国;
E2签证首次批准一般是5年,以后延期也是每次5年,且可以无限次续签,直到绿卡或终身E2。
3. 配偶工作许可不同。
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在特朗普当局下被取消了工作权利。E2签证的配偶是开放工签,在美国可以自由工作;
4. 美国生意的要求不同。
L1签证的申请门槛要高很多,不仅仅是国内企业的规模,还有在美国投资的企业的规模。如果L1签证想要顺利续签和永居,建议美国投资的企业雇用人数不少于25人、投资额不少于100万美元、年营业额不少于100万美元;
E2签证的续签没有投资额、经营规模、雇用人数的要求。只要申请人名下有一个投资,生意在美国是正常经营并可以维持全家人在美国生活的就可以。
如果E2签证想转绿卡,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加大投资规模以满足美国投资移民的要求(投资额80万美元以上、雇佣10个人)就可以了;
5. 对申请人的管理参与和居住要求不同。
L1签证要求申请人必须工作在投资的企业,担任管理职务。每年要有大部分的时间在美国境内;
E2签证只要求申请人名下有一个投资,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投资的项目上工作,也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住在美国;
6. 可申请的绿卡类别不同。
L1签证只能转美国EB1c“跨国企业经理人绿卡”;E2有更广泛的选择,可以是EB5投资移民绿卡,也可以是EB1c企业经理人绿卡,还可能是通过配偶工作而申请的EB2或EB3绿卡等。
所以,了解了L1和E2签证的异同,申请人就能够更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