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往往需要一定的个人财产。尤其是投资类移民,申报一定数量的个人资产往往是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之一。个人财产,就是“私有财产”。改革开放后,放开了私产范围,允许公民拥有自己的住房、土地、生活物资、生产资料,甚至私有企业。渐渐地国人对私有财产越来越了解,越来越有感觉。
“出国是门法制课”!在认识私有财产方面,这门课也适用。了解私有财产的含义,有助于移民申请人把握申请材料的准备。下面简单地谈几个方面:
1. 拥有所有权的才叫私产。
在现有经济政治模式框架下,个人私产包括:房地产、现金(存款、理财产品、债权等)、投资资产(股票、股权、古玩等)、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
这些资产是不是属于个人资产,首先就是确权,看是否拥有所有权。
我们国家发展到现在,现金、投资资产、无形资产、房产等,产权法律相对完善,有个人名下的产权证或确权法律文书给到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确定问题不大。这在移民申请中也得到外国移民局的认可,接受为个人资产。
但是,因为我国的现行政策原因,土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资产的。因为,我国目前还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不允许个人所有。
所以,我们对于房地产的产权,只能主张房产的权力,没有土地的权力。土地属于向国家租用使用权,所以有使用期限。理论上说,土地使用到期,或被国家收走、征用,房产也不复存在。因此房产的产权也不复存在,只能得到一些现金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资产没有完善的法律手续的,比如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只有小产权的房产、没有借据的借款、没有注册投资手续的股权、股票等,也不能成为个人财产。至少在移民申请中,不会被移民局认定为个人资产。
所以,是不是个人财产,首先要看是不是拥有合法的产权;
2. 所有权属性完整的才叫个人资产。
有了资产的所有权,还不代表它就是你的私产。
还要看你是否拥有它的全部所有权属性。这些属性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对财产拥有合法的产权,只是拥有了财产的占有权属性。但是,并不代表就顺理成章地拥有了它的其他权利属性。
如果不拥有其他权利属性,也不能说它就是你的私有财产,至少你的私有财产的价值是打折扣的。
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制环境下,对于个人财产影响最大的是“处置权”。
比如,房产是你所有,你拥有它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是,国家可以对它进行限卖、限价,你会因此失去处置权。这样,看上去你拥有房产,但是不能流动、没有变现自由的话,个人财产也失去了意义。
又比如,如果你房子卖掉了,拿在手里的现金不允许你购买外汇,或者购买的外汇不允许你使用,或者将来全面普及了数字货币,政策设定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数量。那你对现金的个人财产拥有也失去了意义。因为,也许你想在海外投资,也许你的孩子在海外要结婚购房,但你手中的钱并不能使用……
这就是为什么移民申请中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陈述“个人财产是否有妨碍(Encumbrance)”。如果有,不仅仅是价值会有疑问,更可能影响到是否被认为是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