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美国绿卡持有者长时间没有回到美国,他的绿卡可能失效、丢失,但是,他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不会自动失去。只要能够再次入境美国,绿卡可以恢复。
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在获得后,一般是两种方式才会导致失去:一是自主申请放弃(填写申请表格I-407,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注销);二是美国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正式剥夺永久居民身份。
那么,什么情况会导致永久居民身份被剥夺取消呢?其中一个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绿卡持有人被美国政府认定实质性地“放弃了美国”。
被认为构成实质性放弃美国的因素可能很多,但最常见的是: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时间过长!
1. 离开美国不超过6个月。
一般来说,美国绿卡持有者每次离开美国不要超过6个月不回。6个月以内返回,不会构成放弃美国,凭有效绿卡入境美国一般没有问题;
2. 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不超过1年
离开6个月以上不超过1年的,一般也不会被怀疑放弃美国。也不需要离开前申请回美证,或者回去前申请SB-1签证。持绿卡入境时可能会被盘问,以确认长时间离开美国的原因。通常会被允许入境;
3. 离开美国超过12个月
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12个月,又没有在离开美国前获得回美证,或两年有效期的回美证已经过期。也没有在回美前申请到SB-1签证。入境时会被边境局官员盘问,以确定长时间不回美国的性质,是否构成放弃美国。
属于这种情况的绿卡持有者,必须在回美前准备充分证据和理由,证明自己没有放弃美国。这些证据包括:
1. 在美国以外长期滞留的不可控原因。比如天灾、人祸、疫情、病情等自己无法控制和主观左右的事件;
2. 在美国已经存在和持续存在的联系。比如美国住宅、银行账户、工作关系、纳税记录、费用缴纳、亲属关系等
如果证据确凿、可信,是可以入境的;如果边境管理官员认为理由不充分,可能会没收绿卡,允许入境,但会建议申请取消永居或等候法院传唤剥夺永居身份。
长时间没有回美国,是选择申请SB-1签证后回美,还是携带客观证据直接闯关?建议是直接闯关。因为审核考察的理由相同。如果SB-1被拒绝,再次申请或闯关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