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移民国家,对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是会有要求的。目前只有土耳其投资入籍、希腊购房永居项目这个不是必须的。
就一般理解,移民申请中是否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基于这句话判断:年满16周岁之后,移民申请前10年中在一个国家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需要提供该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为了准确判断是否应该提供,以免缺少文件影响申请进展,这句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 申请前10年中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需要提供在移民申请前10年中居住过的国家。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居住和生活过的国家,无论逗留时间,无需再提供;
2. 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
在申请前10年里,在某一个国家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的才需要提供。连续的含义是一次入境,未离开的情况下居住超过6个月。
如果是多次入境、每次居住不足6个月,原则上不需要提供该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过,也要注意:有的国家这一点要求有不同。比如澳大利亚移民就要求累积居住超过12个月的国家都要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累积的含义就是不管每次居住时间,只要多次入境的居住时间加起来超过12个月,就要提供那里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 年满16岁周岁以后
用以判断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居住时间,只计算年满16周岁以后居住的。如果一个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年满16周岁以前在某一个国家长期居住,并不构成提供该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条件。要看他16周岁后有没有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
如果申请递交后,在移民局审理过程中有家庭成员年龄届满16周岁。那么在申请获得批准前,一般会被要求补充他16岁后居住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有两种情况:一是曾经居住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比如曾经留学、工作过的国家,之后就再没有去过或没有长期居住过了。这种无犯罪记录证明是长期有效的,无需多次对同一个居住时间提供证明。
二是目前居住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通常有效期是3个月。也就是如果超过了3个月(有的国家是6个月有效),申请人需要重新做最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