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可以的。但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1. 单纯因为申请资格不符被拒绝的
这种情况往往不影响再次申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的变化,选择再次递交申请。一般不会被剥夺再申资格,也不限制再申时间。
如果申请人认为申请被拒绝理由不充分,在政策允许申诉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申诉。说明申诉的理由,并提供支持证据;
2. 因为品格审查不能通过的
这通常是申请人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准入境移民国家的情况存在。
有犯罪记录的,通常需要刑事处罚届满五年后才可以申请移民。而且需要移民局审核情形决定是否给予豁免。
有不准入境情形的,比如极端党派成员、恐怖组织会员、实战参与的军人等。就只能等待入境政策的变化了。
3. 因为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被拒绝的
如果是因为在移民申请中提供假材料、填写虚假和误导信息,或隐瞒必须申报的信息而被移民局查获拒绝申请的,一般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包括移民和临时签证申请)。
4. 被另一个国家拒绝的
通常被一个国家拒绝过签证,不影响向另外一个国家申请签证。
但是,美加澳新等联盟国家需要注意。申请信息可能互换,如果有问到,不可隐瞒。
另外,英联邦国家(目前还有54个)之间的申请也需要注意。被一个英联邦国家拒绝过签证,申请另外一个英联邦国家时也要如实申报。通常申请直接入籍的项目,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