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公境准字[2012]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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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知识】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的1年工作经验,必须是连续12个月的吗?

    不是。政策规定是:申请永居前的3年里,申请人在加拿大累计全职工作了12个月就可以。是累计,不是连续。

    这个规定包括以下内涵:

    1. 全职工作是以工时计算的。

    申请人不需要在加拿大工作三年,也不需要在加拿大连续工作12个月。可以是只工作一年但全程是全职工作。或者是在长达三年的期间里断续累积全职工作满12个月。

    12个月的全职工作是指累积工作了超过1560小时。相当于每天满8小时累积了195个工作日,就是一年;

    2. 全职工作可以不是一个雇主。

    受劳动力市场及其他原因影响,申请人在累积1560个工时之前(相当于一年全职工作),可能需要更换雇主(辞职、辞退、企业关闭等)。因此,政策规定的全职工作不与雇主绑定。

    申请人可以在一年里、两年里,最长3年期间里积累够1560个工时(195个全职工作日),也可以在一家、两家或多家企业工作累积;

    3. 全职工作必须是有薪工作

    申请人从事的计时全职工作,必须是有薪的。义工、自愿者、实习工、学徒工、无薪职员等的工作时间,是不能计算在内的;

    4. 全职工作必须是合法工作

    申请人在加拿大从事工作,必须有工作许可。包括大学毕业生工作许可、雇主担保工作许可等。

    持没有工作权利的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商务签证或无有效签证在加拿大的工作,是违法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时间自然不能计算在内。

    申请人如果希望通过经验类政策移民加拿大,可以首先在加拿大寻找工作。如果是加拿大大学毕业生,有三年的工作签证,任何雇主都可以雇佣全职工作;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可以先申请旅游签证入境加拿大寻找工作和参加工作面试,待工作确定、雇主申请到工作许可后,再开始在加拿大全职工作。

    有学历、英语雅思超过5分、加拿大工作经验超过1年的申请人及家属,即可以申请经验类移民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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